新闻公告

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外校游学的通知

作者:

编辑:test2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点击次数:


为深入开展联合培养,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湖北大学楚才学院学生游学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19年度游学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与我院合作的高校包括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游学时间为20199-20206月,其中北京大学5人,武汉大学10人,北京师范大学1-2人(仅接收心理学专业学生)。


二、选拔对象

2017级楚才计划生,参与选拔的学生需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记录。


三、报名与选拔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13日。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楚才学院2019年游学申请表》(附件1),可附上专业相关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上交班级指定负责人。班级负责人于513日前汇总上报电子档和纸质档。电子推荐汇总表请发704673217@qq.com邮箱,纸质报名表请送至楚才学院教学办(田家炳楼216室 )。报名学生需同时在线填写电子汇总表格:https://f.wps.cn/form-write/EGv4V0u0

(二)选拔

1、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学生名单。

2、面试考核。组织入选人员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学院将根据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学生课程成绩排名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确定入选名单。

3、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与各游学项目的学生名单。


四、经费资助说明

学院对学生交流期间在外校学习的学费进行全额资助。


五、其他事项

1、学生的交流申请一旦获得学院批准,不能中途退出。故请有意向参选的学生务必充分考虑自己的学习计划,充分考虑交流计划可能会对其学业造成的影响,以及个人自理经费承担能力,慎重提出游学申请。

2、游学学生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游学期间学生本人对自身人身安全负责。

3、游学期间课程修读应尽量选择与专业相近的课程,以便于回校后转换学分。学分转换要求及程序参照《湖北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字[2015]11号)执行。

4、游学结束后,每名学生需上报学院个人的学习交流总结、课程学习成绩单,校外成绩学分计入个人总学分,相关材料均将归入个人学业档案。



楚才学院

201958





  •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电话:027-8866246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 学院公众号

  • 学校公众号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