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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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est2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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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毕业班级:

根据学校2024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现启动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学校优秀毕业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奖项设置

评选对象:楚才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

奖项设置: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院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办主任、教学秘书和相关老师组成。

三、申请条件

(一)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分为一、二、三等,依据前7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

(二)优秀毕业生

A、院级优秀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琴园风云学子等荣誉称号、入围“卓越主体”。

2.曾获一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等荣誉。

3.曾获两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4.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竞赛等,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项,或毕业论文(设计)初评等级为优秀。

6.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B、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琴园风云学子等荣誉称号。

2.曾获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等荣誉。

3.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竞赛等,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四、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生提出申请,下载打印并填写纸质版《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湖北大学楚才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

班级班级成立五人的评定工作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起草评选方案和加分细则,按照名额认真开展资格审核、成绩评定和班级推荐工作,拟定获奖学生名单。

班级公示。班主任审查初评情况并在班级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情况于4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樊丽敏电话:88662466)。

学院公示。学院复核班级初评结果,拟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学校审定学院评选情况报学校审定。

五、评选要求

各毕业班级要在班主任指导下,公正、公平、公开地组织评选工作,评出好氛围,评出好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相关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1.《具体名额分配表》

2.《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

3.《湖北大学楚才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表》


                                                                                           楚才学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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