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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远书记为党校培训班作第二次辅导报告

作者:杨丹霞 肖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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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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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晚,我院党校第1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举办了第二场辅导报告,报告由院党委书记王新远围绕“认真学习《党章》,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而展开。
王书记从“历史回顾”、“对《党章》的认识”和“在实践中学习和贯彻《党章》”三个方面进行论述。谈及“党的历史回顾”问题时,他阐明了《党章》产生的时间和启示、党成立的背景、党成立的曲折历史进程及党成立的四个条件。他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后,王书记首先从总纲和章程的内容及区别上加强同学们对《党章》的认识,然后简单介绍了党员的要求和标准。他指出,党的十二大《党章》中规定,“党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党章》是立党、治党的总章程。最后,他就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并围绕“党员意识”、“先进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同学们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在实践中学习和贯彻《党章》。王书记认为,党员意识就要做到通过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宗旨意识就是要切实做到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责任意识最基本的就是要对父母负责,对自己负责。与此同时,他强调了诚信的价值,并号召同学们言出必行,勇于实践,学会痛并快乐着。而就如何做到先进性,他表示,同学们要努力起到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发展潜能、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表率作用。
最后,王书记对同学们寄予了殷切的期望,希望大家把握大学的美好时光,品学兼优,向党组织靠拢,有舍小我得大我的精神,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早日成为真正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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