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楚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作者: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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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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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的精神,按照《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改善和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和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前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无重修)。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550分以上。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省市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

二、推荐工作程序

1.楚才学院公布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荐免试生条件和工作程序;

2.学生本人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不得校内和校外同时申请),申请应签署导师推荐意见;

3.楚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各专业学院审核后,在楚才学院张榜公示;

4.推荐到本校的免试生候选人到申请的专业参加复试。

5.楚才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册,按计划领取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6.推免生网上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报考点须选择推荐学校)。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7.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楚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8. 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向省研招办报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审批,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9.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学生可以申报校外的推免生,鼓励自带校外指标。申报校外推免生需达到我校推免生要求和校外单位接收要求。

10.为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推荐免试生工作可以面向校内相邻或相近专业。

三、评分标准

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按综合成绩排名的方法,具体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占85%;学术研究成果占5%;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占10%。推荐校内、校外免试研究生按三项最后累计得分排名。

1.学习成绩(占85%

具体计算方法为:第16学期的所有必修课(体育除外)为纳入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个性化阶段以每学期25学分计算,同班同时开设的课程,以档案成绩为准,个性化计划课程成绩转换为标准成绩(计算方法另行制定)。

各科学习成绩乘以该课程学分累计之和,除以累计课程的学分之和,得出平均成绩。再以本专业最高的平均成绩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85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学习成绩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 / 累计课程的学分之和(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换算法举例:有甲、乙、丙三人

甲平均成绩90分,乙平均成绩85分,丙平均成绩80分。甲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最高。比例计算,因为甲在本专业平均成绩最高即为该项的满分85分,乙的得分为85÷90×8580.278分,丙的得分为80÷90×8575.556分。 

2.学术研究成果(占5%

学生提交科研论文或专业著作的原件,得到核实后,转交学生所在系或专业教研室。各系组织评审小组对代表作进行严格、认真地评审,评出每人的百分制得分。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著作(含参撰),按5分计。

具体计分方法:先累计得分,再以本专业的最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5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科研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换算法举例:有甲、乙、丙三人

甲总分95分,乙总分90分,丙总分85分。甲的总分在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计分最高。比例计算,因为甲在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总分最高即为该项的满分5分,乙的得分为90÷95×54.737分,丙的得分为85÷95×54.474分。

3.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占10%

本项包括:

第一,校内外科研课题(须提供科研项目立项书或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挑战杯、创业大赛、暑期社会实践,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第二,获得学校及省市级专业学会科研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奖、发明奖,须提供论文原件及获奖证明);

第三,参加各学科专业竞赛获奖;

第四,专利发明。

第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具体计分标准为:

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每项计50分,主持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每项计40分;主持校级科研项目(大学生科研立项)每项计30分。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每项计20分。(两人合作,主持人计60%,第二位计40%;多人合作,项目负责人计50%,其他参与者平分50%)(注:纵向科研课题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省教育厅等高校主管部门公开招标的课题;其他单位设立课题为横向课题,以上课题均须有湖北大学楚才学院到帐科研经费证明方可生效,横向课题以到帐经费不低于2000元计。)

获得省级社会实践、挑战杯创业大赛、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计30分,先进团队30分(其中项目负责人计50%,其他参与者平分50%),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0分,校级先进团队10分(其中项目负责人计50%,其他参与者平分50%);校级社会实践优秀成果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其中项目负责人计50%,其他参与者平分50%)(同一项获得重复奖励则以最高级别计算一次;校团委评奖的寒假社会实践项目分数折半计算,)

科研成果获奖或在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40分,三等奖加计30分;省级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校级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独立获奖计全分,两人合作,第一位计60%,第二位计40%;多人合作,项目负责人计50%,其他参与者平分50%

在学习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加计20分;省级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校级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

专利一项30分(如果为合作申请的专利,两人合作,第一位计60%,第二位计40%;多人合作,第一位计50%,其他作者平分50%;与老师合作的第二作者,视同合作的第一作者,依次类推)。

社会工作及组织协调能力

凡获得省级以上级荣誉称号(只包括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加30分,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加20分,院级荣誉称号加10分。证书内容要与相关文件吻合。不同年度或不同项目可累加,累计不得超过3次。

本项具体计分方法:先累计得分,再以本专业的最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10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科研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换算法举例:有甲、乙、丙三人

甲总分300分,乙总分200分,丙总分100分。甲的总分在本专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计分最高。比例计算,因为甲在本专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总分最高即为该项的满分10分,乙的得分为200÷300×106.667分,丙的得分为100÷300×103.333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向校外推荐的免试生,必须有接收单位的正式接受函,方可办理有关免试手续。已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向校外推荐,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找到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正式接受函)的,视其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学校将重新调整推免指标。如果学生经校外接收单位考核而未通过,不能转为校内推免生。

2.推荐免试生若在被推荐免试后因学分未修满不能毕业,或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者,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3.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4.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未经同意,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5. 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楚才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大学楚才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

 

电话:027-8866246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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