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楚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编辑:test2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点击次数:
2021届毕业生同学:
为选树毕业生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人才,现结合《湖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精神,启动2021年度楚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湖北大学楚才学院2017级全日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比例
优秀本科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 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学风良好,平均学分绩名列专业前5以内;
3.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学生荣誉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4. 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若表现特别突出,在校期间获得学生荣誉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5. 无不诚信、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违约等行为。
三、评选程序
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需经毕业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后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确定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
四、评选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出现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在毕业时达不到毕业要求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参评学生需认真填写《楚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并于4月8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表格交至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给学院兼职辅导员。
楚才学院团委
2021.03.31
电话:027-8866246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学院公众号
学校公众号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