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15年“楚才标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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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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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楚才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学院决定启动2015年“楚才标兵”评选工作。
楚才标兵设学习优秀标兵、科研创新标兵、实践服务标兵三种类型,参评条件及评选名额详见附件《楚才学院“楚才标兵”评选表彰办法》。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和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1、 宣传动员。各班召开班会,认真传达评选通知和《楚才学院“楚才标兵”评选表彰办法》的相关精神,确保所有同学(含在外游学学生)知晓此次评选活动。
2、 申报初审。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填写《楚才学院“楚才标兵”申请表》,并交班级进行评议初审。各班将通过初审者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请表、参评对象汇总表及辅证材料复印件)汇总后,于2015年11月5日前交院学工办。
3、 评议公示。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参评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确定获奖人名单并于2015年11月中旬进行公示。
湖北大学楚才学院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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