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test2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点击次数:
学院各毕业班级:
根据学校2024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现启动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学校优秀毕业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奖项设置
评选对象:楚才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
奖项设置: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院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办主任、教学秘书和相关老师组成。
三、申请条件
(一)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分为一、二、三等,依据前7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
(二)优秀毕业生
A、院级优秀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琴园风云学子等荣誉称号、入围“卓越主体”。
2.曾获一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等荣誉。
3.曾获两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4.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竞赛等,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项,或毕业论文(设计)初评等级为优秀。
6.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B、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琴园风云学子等荣誉称号。
2.曾获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等荣誉。
3.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竞赛等,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提出申请,下载打印并填写纸质版《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湖北大学楚才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
(二)班级初评。各班级成立五人的评定工作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起草评选方案和加分细则,按照名额认真开展资格审核、成绩评定和班级推荐工作,拟定获奖学生名单。
(三)班级公示。班主任审查初评情况并在班级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情况于4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樊老师,电话:88662466)。
(四)学院公示。学院复核班级初评结果,拟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五)学校审定。学院评选情况报学校审定。
五、评选要求
各毕业班级要在班主任指导下,公正、公平、公开地组织评选工作,评出好氛围,评出好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相关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1.《具体名额分配表》
2.《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
3.《湖北大学楚才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表》
楚才学院
2024年4月19日
电话:027-8866246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学院公众号
学校公众号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