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院决定同意李旋等33名同学到北京大学参加2011年暑期游学学习。请根据北京大学暑期学校相关规定,自行办理选课、交通、住宿等手续。学费请先行垫付。我院将在下学期开学后凭学习成绩及正式收费单据办理报销手续并记载所得学分。
游学期间不得影响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实习、实践等项正常教学活动。请同学们到外校学习期间注意自身安全。
楚才学院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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