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才学院天问读书会之“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集体主义”

作者:曹艳琴

编辑:杨德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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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日,我校楚才学院天问读书会邀请了现于武汉大学游学交流的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戴毓诚作分享交流。此次活动由喻文婷主持。



首先,主持人介绍了本次分享交流会的主题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集体主义”,读书会成员在戴毓诚的带领下就“集体主义”展开讨论。“谈到集体主义,就不得不说到另一个词——个人主义,大家对个人主义有什么认识吗?”2017级历史学专业的柳育志率先发问,2017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刘媛媛认为,个人主义就是强调个人权利和利益至上,把个人放在第一位。当谈到集体主义的利弊时,戴毓诚提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个概念对比,在他看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区分是看是否占有生产资料且是否有能力使用雇佣劳动力。

交流会进行到一半时,大家讨论的话题已经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关系”了,对这一点,刘媛媛和柳育志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刘认为对于无产阶级而言,个人主义是无用的,她从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展开谈论自己的理由,其中她还引用了马克思的“只有在集体中的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的手段。”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而柳则更倾向于将个人主义具体化,如功利主义。

之后,戴毓诚列举了依托于暴力机器而存在的集体主义、依托于市场而存在的集体主义和存在于市民社会中的集体主义,他说:“在非社会主义社会,第一种集体是压迫人民群众的工具。第二种集体主义则是是资本家为了自身财富而对人民群众的压迫。”借此他提出了几个当前社会主义社会在加强道德原则建设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附:问题:

1、个人主义的不可避免以及个人主义的必然崛起;

2、市场经济必然带来个人主义(经济基础——新一代的企业家;物质基础——市场经济的诞生以及西方思想的传播);

3、非真实集体的存在和集体主义教育形成巨大的反差;

4、其他思想的将冲击。

解决方案:

1、集体主义教育和尊重个人意识的培育并重;

2、通过法律规范适当保证个人利益和保障集体主义的物质基础;

3、健全法律法规,以维护公有资料来完善集体主义的物质基础;

4、完善公有制的分配方式,使人民群众感受到集体的利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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