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校优秀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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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est2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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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有关班级:
近日,校学工处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级、2021级学生。2023级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
在前期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奖学金评选按照“分年级、分类别(文科类、理工类)”的思路开展,具体名额见附件2。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度所有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湖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1800元/人、1200元/人、800元/人。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者2023-2024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排名原则上应当分别位列本专业年级前10%、20%、40%以内。
(三)学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以学年学习成绩为主要评定依据,获奖者本学年平均学分绩应当位列本专业年级前3%,奖励标准为500元/人。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学院换算后的成绩)排序确定。
四、先进荣誉称号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三好学生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平均学分绩名列本班(专业)前15%。
3.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
定的良好线及以上。
4.追求正确的人生趣味和理想境界,具有高尚的审美情感和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5.积极参加劳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
6.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二)三好学生标兵
1.具备三好学生获奖条件,且本学年平均学分绩名列本班
(专业)前10%。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习成绩、科研创新、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3.三好学生标兵由学院从三好学生入选名单中择优推荐。
4.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班委会、团支部以上的各级学生干部(含楚才学院、学科性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满半年以上。
2.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踏实,讲究实效,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4.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无不及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良好线及以上。
5.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四)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带领全班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
2.班集体积极开展思政教育、学风建设、科研创新、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
3.学风好,班风正,全班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热爱学校,集体荣誉感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现象。
4.奖励标准为500元/班。
5.由班级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
(五)文明寝室
1.思想积极上进,关系融洽,互帮互助,举止文明。
2.坚持体育锻炼,学习氛围浓厚,本学年全体成员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
3.寝室整洁美观,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尊重管理服务人员。
5.奖励标准为200元/室。
6.由寝室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25日(本周五)前,学生自愿填写《湖北大学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对照《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4)填写自评表,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报给班级。申报集体类先进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需提交事迹材料1份,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ccxy@hubu.edu.cn,纸质版交到院办216室。
(二)年级(班级)评议。各班级推荐4名原则性强、为人公道正派、群众认可度高的学生代表(文科、理工科各2人),组成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文科类、理工类各4人),负责在学院老师现场指导下,于10月26日、27日开展评审工作。先进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由班级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
(三)现场确认及班级公示。10月28日下午,学生对评议分数进行现场签字确认。10月30日,班级对先进荣誉称号推选情况、奖学金评选情况在班内公示1天。
(四)学院审核。学院工作专班对申请材料、评议材料进行复核,拟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五)学校审定。学院评选情况报学校审定。
六、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好学校奖学金和先进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要在学院老师、班主任指导下,在班级同学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附件:
1.校学工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2.《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3.《湖北大学2023—2024学年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
4.《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自评表)》
楚才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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